近日,威斯康星州的聯(lián)邦法官再次駁回了蘋果要求撤銷陪審團裁決的申請,也 是說,蘋果看起來似乎真的要向威斯康星大學(xué)支付這 2.34億美元(約15.9億人民幣) 的罰金了,不過外媒也報道稱,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(WARF)要求將罰金翻一翻的消息純屬子虛烏有。
據(jù)悉,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 (WARF) 于1998年獲得提高處理器效率的專利,WARF稱,蘋果iPhone 5s和iPhone 6采用的A7/A8處理器使用了其部分技術(shù),所以說蘋果侵犯了他們的專利。
早在2015年10月份的時候,美國聯(lián)邦陪審團做出裁定,蘋果被判在一些iPhone和iPad處理器中非法使用了威斯康星大學(xué)的部分技術(shù),需要向該學(xué)校賠償2.34億美元。如今,威斯康星州的聯(lián)邦法官再次駁回了蘋果要求撤銷陪審團裁決的申請。
具體事件是,美國威斯康星麥迪遜地方法院陪審團裁定,威斯康星大學(xué)在 1998年取得的一項改進處理器效率的專利是有效的,蘋果在為近期的部分設(shè)備開發(fā)處理器時未經(jīng)授權(quán) 使用了這項專利,構(gòu)成侵權(quán)。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 (WARF)希望通過官司獲得 4億美元賠償金,而法院 終判蘋果賠償 2.34億美元,主要原因是法官認為蘋果公司并沒有故意侵犯該專利。
當時一名律師稱,如果蘋果向美國聯(lián)邦巡回上訴法院提起上訴,這一過程一般需要花費一年多時間,而從時間節(jié)點上來看,這一過程真的也花費了那么漫長的時間(從 2015年 10月到現(xiàn)在)。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 (WARF)于 1998年獲得提高處理器效率的專利,WARF稱,蘋果 iPhone 5s和 iPhone 6采用的 A7/A8處理器使用了其部分技術(shù),所以說蘋果侵犯了他們的專利。而蘋果 初要求美國專利和商標局審查該專利的有效性,但遭到拒絕。不知道這次聯(lián)邦法官駁回蘋果的要求,是否可以塵埃落地?